工作的两个重点领域:
一、提供质量信用认证服务;
二、以绿色低碳节能、绿色循环经济等可持续发展目标为发展方向,服务于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服务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整体建设。
服务工作核心原则:
配合院整体工作部署,以服务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夯实NQI基础功能,扩大高端认证供给,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推动行业和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认证基础概念及功能
认证:与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GB/T27000/ISO17000 5.5)。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一个组织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TS)或其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产品认证: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的评价和公正的第三方证明(GB/T27067/ISO17067 4.1.1)。
认证的价值:在于向所有利益相关方所建立的信心和信任的程度,来源是第三方对满足规定要求的公正和有能力的证明。
认证的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a)认证机构的客户;b)获得产品、过程或服务认证的组织的顾客(客户的客户);c)政府部门;d)非政府组织(协会等);和e)消费者以及其他公众。
认证基础功能
认证是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总体部署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是市场监管工作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式。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
认证方案与制度:
产品要求:认证方案列出的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与产品直接相关的要求。可在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中规定。(GB/T27065 3.8)
认证方案:针对特定的产品,适用相同的要求、规则和程序的认证制度。(GB/T27000/ISO17000 2.8)
认证制度:实施认证的规则、程序和对实施认证的管理(GB/T27000/ISO17000 2.7)
认证要求:作为获得或保持认证的条件,客户所要满足的规定要求(ISO17000.3.1明示的需求或期望 ),包括产品要求,也包括认证协议内要求,及认证方案内的要求GB/T27065 3.7。
产品认证方案设计
GB/T27067《产品认证基础和产品认证方案指南》表1
方案至少应包括活动:Ⅰ、Ⅱ、Ⅲ、Ⅳ和 Va )。
合格评定结果的接受(GB/T27067/6.5.3;27065/7.4.5/6.2.2外包):客户在认证申请前已取得认证机构非签约控制资源的合格评定结果(检测、检查、审核等)的情况,方案应明确非签约控制资源的结果是否承认,及何种条件下接受。
GB/T27028-2008/ISO导则28(修订起草中)《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应用》即对应GB/T27067表1认证方案5:常用的、有效的方案之一(但不排除其他可行方案)。
重点:结合市场需求导向和客户导向、推广要求和时限、成本承受力、证后监督要求等综合因素,设计合理认证方案和认证项目(功能和活动选择考虑因素:符合性、一致性)。
江苏精品认证
以认证为手段、标准为引领、服务“江苏精品”区域品牌打造工程,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苏精品工程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打造江苏高质量区域品牌,不断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
申报及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
企业申请→培育推荐→遴选培育对象→标准先进性评价→认证评价→“江苏精品”综合评定→发布“江苏精品。
对应机构流程:
企业→区、市场局质量发展主管部门→省质量发展委办公室、成员单位→标准评价机构→江苏精品国际认证联盟→省质量发展委办公室、成员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制造业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行业龙头企业、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在省内注册且有固定生产场所,批量生产3年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消费类产品2021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生产资料类达到3亿元以上;对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产业链延伸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列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可适当降低销售额门槛;
2、企业利税在全省同类企业领先,近2年内利税保持正增长;
3、主导或参与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 业优先推荐。
遴选和综合评定:
企业向所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各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对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核、筛选,并综合各设区市质量发展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后,形成各设区市推荐名单;在各设区市推荐名单的基础上,省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专家对所有被推荐产品或服务的经济、标准、质量、技术等方面进行比较论证后,遴选确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进入该名单的企业有资格进入“江苏精品”的评价阶段。(对各设区市未推荐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各相关成员单位可补充推荐)。认证机构评价通过的进入最终的综合评定阶段。
申报文件
23年文件新的要求 :
1.组织推荐企业:须推荐企业的核心优势产品—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产品(1个年度)。
2.企业申报的产品必须明示执行标准,并确保申报产品在2023年度持续生产销售,批量生产。
3.对于2022年已纳入“江苏精品”重点培育名单,但未在公告名单中的企业,结合企业认证意愿、认证条件等因素,完善申报材料。2022年已完成“先进性评价”的企业可以在今年直接开展认证 ;2022年未获得“先进性评价”审核通过(放弃或不通过),需今年通过“先进性评价”后,再进入认证环节。
4.对标标准:增加了“行业标准”—对标的标准必须是对应的“产品标准”,不能是技术标准、方法标准或规范。
5.“江苏精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对于三年即将到期的证书,机构应尊重企业自主意愿,按照《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认证认可条例,开展再认证工作(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提出再认证申请,再认证的程序同初次认证)。
6.各设区市局要对申报企业产品(服务)进行评估论证、严格筛查,确保所有材料符合要求 :《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申报表》/“省(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证明材料,标准主导、行业第一、市场占有率的证明材料、各级奖励称号的证明材料 ;
7.增加“申报江苏精品在标准先进性评价和认证评价后,省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综 合评议,对拟获证企业进行信用征询、征求意见,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确定江苏精品认证获证企业建议名单”认证环节结束后,还需要“综合评议”;认证证书≠“江苏精品”称号;综合评价环节未通过的企业,可以进行修复后,经省局确认后进入下一次公告名单。
标准先进性评价
分类定标:申报企业所对应标准,对于国家已发布并适宜开展认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直接采用。各设区市组织推荐时,申报企业必须提供产品(服务)明示的执行标准,同时提炼形成执行标准与现 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比对的“主要关键性能对比表”。对于缺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服务)类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可制定相应标准作为“江苏精品”认证依据(如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执行标准自我声明: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如果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应公开对应的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如果所执行的标准是本企业制定的标准,企业除了公开相应的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还应当公开企业产品、服务的功能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并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申明生效的企业标准文本;
标准先进性评价:标准评价:委托专业标准化研究机构对“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开展标准先进性评价 ;重点评价标准合法性、合规性和先进性。通过评价,找出各行业的“第一”和“ 唯一” ,以高标准引领“江苏精品”品牌提升。申请“江苏精品”的产品/服务执行的企业标准,“主要关键性能”指标应高于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形成《标准主要关键性能对比表》。企标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标准信息。
碳中和认证:
碳中和定义:特定时期内人为温室气体排放量与人为温室气体清除量达到平衡的状态。
碳中和主要依据标准 :
◆ ISO 14068-1:2023《气候变化管理—向净零过渡—第1部分:碳中和》;
◆ PAS 2060《碳中和证明规范》;
◆《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 2019年生态环境部);
新版ISO 14068标准 :
明确了在碳中和过程中“减排、增汇优先于抵消”原则和具体要求。碳中和首先要尽可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而增加移除量,不是主要通过抵消,预防“漂绿”行为。强调抵消必须是在减排增汇后才能采取的碳中和措施;
要求:碳中和声明应根据ISO 14064-3或同等验证标准进行审定与核查,不允许做碳中和“承诺”宣告。
零碳工厂认证
零碳工厂定义:零碳工厂是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内,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以年度为单位)生产、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按照二氧化碳当量(CO2e)计算,在尽可能自主减排的基础上,剩余排放量实现由核算边界外的减排项目清除,和(或)相应数量的碳信用抵消的工厂。
依据标准 :ISO 14064-1:2018; ISO 14068-2023;PAS 2060 碳中和证明规范;中国节能协会《零碳工厂评价规范》团体标准( T/CECA-G 0171-2022 ); CBC认证零碳工厂认证实施规则。
目的:零碳工厂的认证对推动工业领域碳中和目标尤为重要,促进企业高质量低碳转型发展,推动制造业领域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零碳工厂认证流程:

零碳工厂类型:Ⅰ型、Ⅱ型 ;
分别等级:三星、 四星、五星、六星
Ⅰ型:针对范围1和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实施零碳工厂策略;
Ⅱ型:针对范围1、范围2和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实施零碳工厂策略。
零碳建筑认证
零碳建筑定义:是指充分利用建筑本体节能措施和可再生能源,使可再生能源二氧化碳年减碳量大于等于建筑全年全部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建筑。
意义:贯彻国家双碳战略,提升建筑室内环境品质和建筑质量,降低用能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引导建筑逐步实现近零能耗,制定本标准,推动建筑绿电和可再生能源使用,践行公众低碳绿色行动。
认证依据:GB/T51366-2019 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T 51350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ISO 14068-2023;PAS 2060 碳中和证明规范;GB 55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碳中和建筑评价导则(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团体标准《零碳建筑认定和评价指南》 。
零碳建筑技术架构
零碳建筑认证主要指标
绿色制造定义(GB/T 28612-2012,2.1):
现代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其目标是使得产品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资源消耗极少、生态环境负面影响极小、人体健康与安全危害极小,并最终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持续协调优化。
绿色制造也称为环境意识制造等,是一个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效益的现代化制造模式。企业生产过程中将尽可能减少浪费、有效利用能源,在环境、健康与安全三方面实现协调平衡,从而实现可持 续发展。
国家级名单推荐原则 :
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第三方机构评价结果基础上遴选推荐,推荐的企业或园区原则上应纳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
① 未正常经营生产的;
② 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③ 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④ 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⑤ 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⑥ 失信被执行人等。
绿色制造构成:
绿色制造体系框架图
绿色工厂评价
绿色工厂定义: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和能源低碳化的工厂《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36132-2018 )。
绿色工厂是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是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强调集约化、低碳化以及洁净化生产,绿色工厂在强调生产过程和产品绿色化的同时,注重绿色建筑技术的应用和厂区布局结构的优化等方面内容。
要求:重点用能行业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发改产业〔 2023〕723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 2022〕559号)标杆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的工厂。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4年1月印发实施《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和试点“企业绿码”( A+、A、B三级,量化分级评价和赋码,直观反映企业在所有绿色工厂中的位置以及所属行业中的位置)。
梯度培育是两个维度建立培育机制:纵向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绿色工厂培育机制;横向形成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园区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的培育机制。
绿色工厂获评的利益:
(一)提高绿色示范企业自身形象、知名度和行业竞争力;
(二)有助于提升企业对绿色制造的管理水平,实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三)入选国家或省及市级绿色工厂,可作为公司上市、申请其他荣誉资格的重要依据或门槛;
(四)地方政府协调配套资金、绿色信贷、专项资金、税收优惠。部分地方规定:绿色工厂企业在评定绿色环保企业时实施加分项,绿色制造工厂企业重大污染天气、错峰生产时不纳入停产限产范围等;可作为企业环保的保护伞,享受环保免检,不限产,不限电等好处;
(五)享受绿色工厂奖励资金。无锡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国家级 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称号最高资金奖励50万(2019年4月8日)、绿色设计产品:20万。锡山区对获评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最高分别按国家级50 万元、省级2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他区域各不相同。
(六)享受工信部专项资金、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绿色信贷等政策扶持,推动政府优先采购获评企业产品 ,同时优先享受省级相关税收、财政等政策支持。工信部和国开行签订《共同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合作协议》,为中国制造2025提供3000亿融资总量,其中包含对绿色工厂称号企业的支持资金。
( 七 )可作为绿色准入条件的通行证:如:获得绿色工厂或绿色产品的企业可以优先获得在京东、国美、居然之家、能效标识平台、水效标识平台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的机会。
绿色工厂评价流程:
年度创建计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每 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创建名单报省工信委,省工信委据此编制全年度创建计划;
单位自主创建:自评价,第三方评价合格后,于每年6月底前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
地市初审上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工业 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于每年7月底前报省工信委。
省级评估确认:省工信委组织专家评估审查推荐国家示范:省工信委于每年11月底前,从省级绿色工厂管理申报主体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
工信部确认:将通过专家论证、公示、现场抽 查等环节确定国家级绿色工厂管理企业名单。
绿色供应链评价:
绿色供应链定义:
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理念贯穿于企业从产品设计到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企业的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上下游供应关系。
工信部2023年7月更新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 价依据三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GB/T 33635-2017;机械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汽车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电子电器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原则:优先推荐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优先支持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需第三方评价
绿色园区定义 :
具备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等特色的工业园区,侧重于园区内工厂之间的统筹管理和协同链接。
评价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基础要求:1.国家和地方绿色、循环和低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应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3.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
4.园区重点企业100%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5.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6.园区建立履行绿色发展工作职责的专门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7.鼓励园区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园区能源监测管理平台。
8.鼓励园区建设并运行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设施。
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各地区要组织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优先推荐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 绿色园区评价要求需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
绿色设计产品定义:是符合绿色设计理念要求,在其生命周期全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少,资源利用率高、能源消耗低的产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时不定期更新标准清单,截止2023年计161个种类产品规范。2019年工信部转换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23年第五批107家(远东电缆、晶澳太阳能)流程:经企业自评估、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
双碳领域技术服务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光伏硅片
绿色设计产品光伏硅片评价指标要求表
双碳业务
1.双碳业务重点区域和领域:地方工业经济和职能部门(市场+生态+发改+能源 +工信),紧贴地方双碳政策动态和需求 ;
2.双碳业务形式重点: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碳排放核算、核查、认证;ESG、碳中和路径规划;
3.搭建双碳领域国际合作通道设想(外资机构),CBAM、绿电、绿证(中国GEC、国际I-REC)服务通道等;
4.业务重点:院战略大客户、CCC头部企业、上市公司、江苏精品客户、行业或本地头部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能耗双控企业为业务重点;
5.市管系统机构的资源优势体现,技术能力提升和资质突破(如:体系认证?认可第四门类:CNAS审定核查机构资质、产品碳足迹核查机构);
6.合规前提下,发挥企业运营的相对灵活性,突破院传统业务可能存在的限制(认证产值和计奖的政策便利、协助技术工作报酬等;业务模式再创新:客户实验室建设及技术服务、光伏发电、储能电站技术服务等)。